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不起诉的三种类型是什么?

不起诉的三种类型是什么?
律师解析: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三类不起诉,即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法定不起诉有以下情形:
1、犯罪情节显着轻微;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
3、犯罪分子被赦免;
4、亲告罪,没有告诉撤回的;
5、犯罪分子死亡的。
酌定不起诉要求行为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依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刑或者免除处罚的。
亲告罪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1、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总之,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三类不起诉,即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