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员工离职时带走技术成果可以算职务侵占吗

一般不认为构成职务侵占,但可以构成侵犯商业秘密。一般认为企业的技术成果属于企业经营的重要资源,其是否公开公布,对于企业运营有重大影响。企业作为一项技术成果的开发、维护、修正的主体,享有技术成果的全部收益,也需要为技术成果付出各项成本费用。技术成果视为商业秘密保护,有利于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当然员工与企业有明确约定,该技术成果属于员工个人的,则不可能成立刑事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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