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怎么处罚 法录帮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3.4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4条 TAG标签:事故 供应 刑事犯罪辩护 血液制品 刑事辩护 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