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刑事诉讼中自诉与公诉的区别

(一)案件来源不同。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而自诉案件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个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
(二)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
(三)审查程序不同。
(四)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完全相同。
(五)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不同。
(六)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时间不同。
(七)举证责任不同。
(八)刑罚处罚的轻重不同。
(九)案件的可分性特点不同。
(十)审理期限的要求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刑事诉讼中自诉与公诉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