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索贿的认定证据

一、是主动性。受贿人主动以明示与暗示的方式要求行贿人给予自己财物,而不是被动等待行贿人给予财物。主动性包话行贿人提出来,受贿人主动与之讨价还价的行为。在实践中,受贿人的主动性是成立索贿的最主要特征。
二、是索取性。索取不等于勒索,索取只是向他人要财物的意思,勒索是以威胁的手段向他人要财物的意思,从上面的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受贿人只要向行贿人索要财物,就构成索贿,所以索贿包括勒索和索取两种情况(潘强、邹志宏发表在《法学专论》的《索贿犯罪新探》一文也表述了此种观点)。
三、是交易性。虽然索贿不以为行贿人谋取利益为前提,但受贿人一般会以本人职权为一种行为或者不为一种行为为交换,这种交易也可以是以未来的利益为交易,使得行贿人给予财物。

索贿的认定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