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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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受贿案件中的公诉方应当提供什么证据

行贿受贿案件中的公诉方应当提供什么证据

一、行贿受贿案件中的公诉方应当提供什么证据?

1,受贿属于公诉案件,行贿方可以向检察院、纪委举报。

2,可以提供的证据包括:行贿花费的发票,给予对方现金或者银行卡的银行账户明细,双方相关的谈话录音、录像,第三方证人的证言等。

3,《刑事诉讼法》规定:

二、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行贿方的证据本来就是受贿罪最有利、最重要的证据。

就你的问题而言,目前最主要的是受贿方他是什么单位的。如果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人员,受贿金额在5000元以上,那么就可以定受贿罪了。

三、对受贿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举报或者投诉人只需有有证据证明有受贿的犯罪事实就可以立案。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4、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公诉只是意味着检察院将案件移给法院,由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决定是否对其判处刑事处罚,案件到了公诉阶段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被判刑,这个取决于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否真的触犯到了刑事罪名。”

综上所述,受贿5千元以上应当定罪,受贿数额较大,应当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有犯罪行为的,有权力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举报,公安机关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对于紧急案件,应当采取紧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