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假释的条件有哪些

假释一般是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在执行一段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积极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同时也不再导致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一种制度。
申请假释的条件有:
1、假释对象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含判处死缓后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的,且犯罪人不是累犯及非因为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人。
2、刑期限制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必须执行原判决刑期的一半以上;被判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13年以上。
3、实质的条件,犯罪人需要须严格遵守监规,并且积极接受教育及劳动改造,确实有悔改表现的,且假释后不会导致危害社会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假释的条件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