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由哪些构成

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由哪些构成
律师解析: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1、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犯罪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和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后果严重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
(四)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