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措施律师解答

管制和拘役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管制的期限: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第四十二条规定了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管制和拘役期限

又根据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的规定。

管制的期限一般为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数罪并罚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