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律师解答

缓刑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
(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三)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缓刑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可能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悔罪态度较好,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未成年被告人,人民检察院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主观恶性不大的初犯或者胁从犯、从犯;  (三)被害人同意和解或者被害人有明显过错的;  (四)其他可以适用缓刑的情节。  人民检察院提出对未成年被告人适用缓刑建议的,应当将未成年被告人能够获得有效监护、帮教的书面材料一并于判决前移送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