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律师解答

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律师解析: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分别为: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方面则表现为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印章的行为。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