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律师解答

法律规定前罪判处缓刑是否构成累犯

法律规定前罪判处缓刑是否构成累犯
律师解答:不构成。律师解析:根据法律规定累犯的成立条件是,行为人后罪发生的时间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以后或者被赦免后的五年内再犯同样的罪名的,但是缓刑考验期满后,行为人原来被判处的刑罚就不会再被执行,刑罚不再执行,就不存在执行完毕的问题。同时又因为行为人不属于执行完毕,所以更不会构成累犯。这时候,行为人在考验期满后所犯的新罪,应该作为单独的罪名进行处理。因此,缓刑期满再犯罪不是累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