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证人证明在刑事诉讼中不作为定案根据 法录帮 刑事诉讼 2.96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六条规定: 证人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的;(二)书面证言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的;(三)询问聋、哑人,应当提供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员而未提供的;(四)询问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证人,应当提供翻译人员而未提供的。 TAG标签:证人 定案 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