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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罪的界定标准

从高空抛掷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于高空抛物没有造成实害结果又没有达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中“具体危险”的要求并缺乏个体法益指向的行为,法律并没有专门的规制手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高空抛物罪的界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