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辩护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列表

在犯罪主体方面,公司能构成拒执罪么?

在犯罪主体方面,公司能构成拒执罪么?

在我国的司法机关法院进行了宣判以后,当事人就必须要执行法院的判决,同时为了避免当事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情况出现,我国的刑法中还专门设立拒执罪。但是拒执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的,如果是这样的话,一个公司能构成拒执罪么?

一、拒执罪 概念

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

拒不执行裁判罪是一种特殊主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三、四、五条的规定,有以下三种:

①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即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规定的曾有作为或不作为义务的自然人。

②被执行人是单位的,追究的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这些人员为了本单位的利益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本罪的主体。

③与被执行人共同实施妨碍执行和拒不执行的行为人。这种人,因其不是被执行人,而是案外人教唆被执行人或与被执行人事先通谋策划,事后共同参与并实施了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的行为的,应认定为共犯。

2、犯罪客体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裁判和执行的权威。人民法院是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审判机关,所作出的裁判一经生效就具有强制力,负有履行义务和协助执行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执行。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直接损害人民法院裁判和执行的严肃性,严重影响了法院裁判权威和执行权威,在破坏了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的同时;间接损害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

3、主观方面

直接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明知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已经生效,必须执行,在有能力执行的情况而故意拒不执行,希望通过拒不执行的犯罪行为,使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无法得到执行,以满足自己或单位的非法利益。

4、客观方面

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其情节严重。“有能力执行”是指根据查实的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实施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

如果一定要问公司能构成拒执罪么,答案当然也是有可能的。虽然拒执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的,但是这个特殊是指特别针对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或者妨碍他人执行法院判决的人或单位,如果该公司拒不执行法院判觉的话,当然就构成拒执罪了。这是毋庸置疑的。

TAG标签:拒执罪 犯罪 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