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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浙江的入罪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盗窃罪浙江的入罪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盗窃罪浙江的入罪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盗窃数额3000元以上,80000元以下为“数额较大”,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

2、盗窃数额在80000元以上,400000元以下为“数额巨大”,在3年至10年有期徒刑量刑;

3、盗窃数额在400000元以上的,“数额为特别巨大”,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量刑。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千元以上、八万元以上、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哪些情况下盗窃罪不能判处缓刑?

1、扒窃或者跨县、市流窜作案的;

2、惯犯;

3、未全部退赃的;

4、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5、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或者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6、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的;

7、盗窃作案在10次以上的。

三、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每个省份针对盗窃罪的入罪标准一定和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是挂钩的,在有些地方,可能盗窃数额低于3000元的情况下也会立案。而且,受害人自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就不到公安机关报案的这种想法也不对,不构成犯罪,该报案还是要报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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