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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进行盗伐林木能调解吗?

一、公民进行盗伐林木能调解吗?

公民进行盗伐林木能调解吗?

如果是行政案件或刑事案件,不能调解;只有民事案件可以调解。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的规定,盗伐林木罪是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森林或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二、盗伐林木罪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刑法》

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五条第四款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三、盗伐林木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盗伐林木罪司法解释规定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第七十二条中: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

(二)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

(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盗伐林木就是在没有得到林业部门的同意而进行乱砍乱伐,这种行为轻者利用行政条款处罚,而对于重者利用刑事的条款来进行处理,所以,对于此行为是不能利用调解的方式来处理,不同的情形所处罚的方式就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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