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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了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怎么量刑处罚?

一、犯了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怎么量刑处罚?

犯了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怎么量刑处罚?

1、犯了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的量刑处罚规定具体如下:

《刑法》第二百八十一条 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私卖警用装备的一般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36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的立案标准

《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管辖刑事个案立案标准》

第三十五条 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成套制式服装三十套以上,或者非成套制式服装一百件以上的;

(二)手铐、脚镣、警用抓捕网、警用催泪喷射器、警灯、警报器单种或者合计十件以上的;

(三)警棍五十根以上的;

(四)警衔、警号、胸章、臂章、帽徽等警用标志单种或者合计一百件以上的;

(五)警用号牌、省级以上公安机关专段民用车辆号牌一副以上,或者其他公安机关专段民用车辆号牌三副以上的;

(六)非法经营数额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一千元以上的;

(七)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警用装备只能由指定的厂家来生产、销售,任何没有获得生产、销售许可的商家,若是擅自生产、买卖了警棍、脚镣、警用抓捕网等警用装备,那么该商家轻则会被责令支付罚款,重则会被吊销营业执照,同时还会被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