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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本法另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处理。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四、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定罪证据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综上所述,只有同时满足以上4个条件才能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在判定当事人是否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的时候,除了考虑犯罪嫌疑人故意损坏的财物数额,损害财物次数和犯罪情节,都会影响定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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