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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诉讼时效有哪些

刑事犯罪诉讼时效有哪些

刑事犯罪诉讼时效,是指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享有的行使追诉权和刑罚执行权权力的期限限制,如果过了这个期限,这些权力即归于消灭,对犯罪人就不能再追诉或者执行刑罚。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下相关知识吧。

刑事犯罪诉讼时效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延伸补充:民事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我国民法规定了三种诉讼时效:

①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2年。

②特别诉讼时效。即部分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它们包括: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③最长诉讼时效。即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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