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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与诈骗罪的竞合吗?

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与诈骗罪的竞合吗?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与诈骗罪的竞合吗?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与诈骗罪并不竞合,两者构成要件不同,同时存在上述两种犯罪事实的,需要累计处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通过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违法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

二、《刑法》对于诈骗罪的判决标准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第三款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是属于严重的侵犯了有关法律规定的情况,涉及到相关事项的处理上,还需要基于实际的侵犯他人个人信息造成的后果来进行认定,另外如果诈骗金额未达到立案标准的,可以以行政处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