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辩护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列表

抢夺罪的数额标准有哪些

抢夺罪的数额标准有哪些

一、抢夺罪的数额标准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8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20万元至4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解释第1条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二、抢夺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267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中,携带凶器抢夺的,按抢劫罪处理,在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即抢夺过程中反抗、伤害被害人的,按转化型抢劫来处理。

TAG标签:数额 抢夺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