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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权益土地征收

农民权益土地征收
怎么在征地过程中保护好农民权益

在征地过程中要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告知被征地农民,拟征土地利用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认。有关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对补偿标准、安置方案和社会保障方案组织听证。在建设用地报批材料中,要有征地告知、确认、听证的情况说明。被征地农民未申请听证的,要报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至少3至5名村民代表签收的听证通知书送达回执;举行听证的,要报听证笔录及地方政府针对农民在听证中所提意见处理情况的说明。


综上所述,征地涉及到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在这方面,四川省也有不少文件,根据四川农村土地赔偿标准,占用耕地的,应当按照土地年产值的十倍支付土地补偿费。而安置费则按照六倍的标准执行,像青苗费则要通过有关机构的评估,按照实际的市场价格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