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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我国有冒名顶替罪吗?

一、一般我国有冒名顶替罪吗?

一般我国有冒名顶替罪吗?

我国是有冒名顶替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二【冒名顶替罪】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1、必须存在盗用、冒用他人身份的冒名行为;

2、必须是用于获取被冒名人已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三个方面的特定资格,如果是用于取得其他领域的资格或者福利,以及在被冒名人并未取得以上三个方面资格的情形下则不构成该罪;

二、冒名顶替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正常管理秩序,侵犯对象是他人接受的教育,工作、待遇的权利。冒名顶替是一种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不论是在被冒名者不知情的状态下冒名者侵害被冒名者的入学、入职、参军权利,还是被冒名者与冒名者串通进行冒名顶替行为。

2、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是行为人通过假冒他人的姓名,冒领录取通知书、伪造档案、户籍等代他人或窃取他人的利益,享受他人应当接受的教育及取得的学籍,工作,身份及待遇。如:获取被冒名人已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三个方面的特定资格。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要是掌握教学,学籍管理,户口管理的相关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综合上面所说的,冒名顶替罪的行为是会让他人的利益受到重大的损失,一般只要冒用他人的身份而获得不该属于自己的学历或者是工作的资格,那么就可以按刑事的条款来进行处罚,对于处罚的标准就会按情节的大小来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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