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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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有什么区别

一、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有什么区别

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有什么区别

首先,在执行期间,认罪服法,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获得减刑,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其次,实际执行刑期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可以假释。

因此,判处无期徒刑并不意味着断绝了犯罪分子的再生之路,真正被执行终身监禁的犯罪人也只是极少数。

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最大的区别在于这两者的刑期不同;当然也不是绝对的差异,因为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但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低于十年。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还有一个差别就是,无期徒刑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刑法》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二、拘役算处罚还是判刑

拘役是我国刑法总则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在执行期间,受刑人1个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判刑是指判处刑罚;

处罚主要指的是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两种。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或者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给予的行政制裁。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对构成犯罪的不法分子给予的刑事制裁。我国的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等;此外还有适用于实施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因此,可以看出,拘役既是刑事处罚的一种,也是判处刑罚的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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