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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有什么区别吗?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有什么区别吗?

一、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有什么区别吗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区别是:期限不同;执行机关不同;是否关押;参加劳动的待遇;对构成累犯有无影响;是否适用假释制度;最低实行执行刑期不同。在我国的刑罚体系中,共有五种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这几种。

二、区别是什么

1.期限

在期限上,管制规定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3年;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20年;无期徒刑的期限是终身,但以后根据条件可能获得减刑、假释。所以刑罚的期限从短到长是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2.执行机关

管制和拘役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有期徒刑的执行机关为监狱,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无期徒刑的执行机关为监狱。因为看守所属于公安机关,因此拘役、管制和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剩余刑期在1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执行机关是监狱。

3.是否关押

管制不需要关押;拘役需要关押,但每月可以回家1-2天;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都需要关押。

4.参加劳动的待遇

判处管制的犯罪人员参与劳动实行同工同酬;判处拘役参加劳动的,酌量发给报酬;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都要无偿参加劳动。

5.对构成累犯有无影响

管制和拘役刑对构成累犯没有影响;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对构成累犯有影响。在这里要了解累犯的概念,明确了累犯的概念就非常容易判断这四种刑罚哪些对构成累犯有影响。

6.是否适用假释制度

管制刑和拘役刑不适用假释制度;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适用假释制度。同样,区分这四种刑罚是否适用假释,需要了解假释的概念。

7.最低实行执行刑期

管制和拘役刑的最低执行刑期就是法定的两种刑罚的最低限度;而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因为涉及到减刑,所以这两种刑罚有最低实行执行刑期,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少于原判刑期的1/2,无期徒刑的最低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10年。

管制拘役被执行死刑和无期徒刑是有着很大区别的,我们通常知道的是其判处的期限是不同的,但其实在很多方面都是有不同的。刑法中规定的刑罚基本有五种,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以及造成的后果的不同进行不同的判决,无期徒刑和死刑是最严重的两种。以上就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