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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对于遗弃罪都有哪些规定?

各国对于遗弃罪都有哪些规定?

各国法律对遗弃罪都有哪些规定?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1、我国刑法条文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 暴力千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第四款 对未成年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条第四款 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残疾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或者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残疾人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收养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 遗弃婴儿的,由公安部门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利用残疾人的残疾,侵犯其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2、日本刑法典第三十章遗弃罪中规定,“第二百一十七条遗弃因年老、年幼、身体障碍或者疾病而需要扶助的人的,处一年以下惩役。第二百一十八条对于老年人、幼年人、身体障碍或者病人负有保护责任而将其遗弃,或者对其生存不进行必要保护的,处三个月以上五年以下惩役。第二百一十九条犯前两条之罪,因而致人死伤的,与伤害罪比较,依照较重的刑罚处断。”日本学者认为,刑法第两百一十七条规定的是单纯遗弃罪。其主体无特别限制,除对被遗弃者没有保护责任者外,任何人都是本罪的主体。对象,是因为老、幼、残废和疾病而需要扶助之人。行为,是指狭义的遗弃,指换地方,即将被遗弃者转移到危险境地。结果,要求被遗弃者在生命、身体上处于被侵害的危险状态。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的是保护责任者的遗弃罪。其主体,应是在法律上对之负有保护责任的老人、幼儿、残废或病人,必须是居于特殊地位的人。对象,是指老人、孩子、残废和患病者。行为,就是遗弃或不进行其生存上所必要的保护。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是遗弃致死伤罪,是指犯有单纯遗弃罪、保护责任者的遗弃罪以及遗弃尊亲属罪,因而致人于死伤的,应比照伤害罪,从重处断。

3、德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遗弃罪规定:

1、行为人将某人置于无助的状况或者在无助的状况丢下不管,尽管行为人保护着该人或者其他有义务帮助该人,和因此使该人遭受死亡或者严重的健康损害的危险的,处三个月以上五年以下的自由刑。

2、处一年以上十年以下的自由刑,如果行为人:针对其儿童或者委托他教育或者进行生活指导照料的人实施该行为,或者由该行为导致被害人严重的健康损害。

3、如果行为人由该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处不低于三年的自由刑。

4、在第二款的较轻的严重情形中处六个月以上五年以下的自由刑,在第三款的较轻的严重情形中处一年以上十年以下的自由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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