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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既遂如何量刑

一、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既遂如何量刑?

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既遂如何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倒卖车票、船票罪】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倒卖车票、船票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的,即属情节严重。

二、关于倒卖车船票案件的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处倒卖车票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的,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倒卖车票情节严重”。

第二条 对于铁路职工倒卖车票或者与其他人员勾结倒卖车票;组织倒卖车票的首要分子;曾因倒卖车票受过治安处罚两次以上或者被劳动教养一次以上,两年内又倒卖车票,构成倒卖车票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铁路职工倒票、内外勾结倒票;首要分子;处罚过两次以上、劳教一次以上两年内犯同类罪,从重处罚。

三、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倒卖车票、船票或者倒卖车票坐席、卧铺签字号以及订购车票、船票凭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票面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非法获利累计二千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倒卖车船票违法获利达2千元以上或者车船票的面额在5千元以上的,都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之前因为倒卖车船票被公安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了,一年以内再次倒卖车船票的,不管违法获利额是多少都要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