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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构成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一、如何构成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如何构成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共安全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本罪的犯罪对象是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规定,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包括军用枪支、民用枪支和公务用枪;弹药是指供上述枪支所用的各种弹药;爆炸物是指军用的或者民用的各种爆炸品如雷管、炸药、雷汞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第六条的规定,本罪的“危险物质”是指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所有者、持有者或保管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将枪支、弹药、爆炸物抢走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即可构成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即明知是枪支、弹药、爆炸物而抢劫。如果行为人不知是枪支、弹药、爆炸物而加以抢夺的,不构成本罪。例如,出于抢劫财物的目的,而抢劫的却是枪支、弹药、爆炸物,仍构成抢劫罪。关于行为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动机,可能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是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有的则是为了收藏防身,还有的可能是出于好奇。不同的动机对定罪没有影响。

二、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只要同时满足以上4方面的构成要素,犯罪嫌疑人就构成了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如果犯罪嫌疑人以犯罪为目的去抢劫枪支弹药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而且,此罪的量刑起点就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