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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于骗取出口退税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法院对于骗取出口退税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于骗取出口退税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四条 【骗取出口退税罪】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2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二、骗取出口退税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对造成国家税款损失30万元以上并且在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无法追回的;

2、因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3、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造成国家税款损失150万元以上并且在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无法追回的;

2、因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

3、情节特别严重的其他情形。

三、骗取出口退税罪的量刑规则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 【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 【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 【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综上所述,法院必须对骗取出口退税罪的详细案情审理清楚了以后才能确定下来判刑标准,比如犯罪嫌疑人骗取国家的出口退税款在50万元以上,一般就是判处五年以上到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