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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考验期内犯罪撤销缓刑的还能假释吗

缓刑考验期内犯罪撤销缓刑的还能假释吗

一、缓刑考验期内犯罪撤销缓刑的还能假释吗?

满足法定条件的就可以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监外执行跟假释是两回事,同时,对于患有癌症的罪犯,在正式起诉之前通常也不会采取任何强制性的措施,一般都是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判刑以后也是监外执行的,不过,申请监外执行的话,要提供指定医院开的诊断证明。

二、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三、缓刑期间应该遵守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原则上被撤销缓刑的罪犯也可以假释,但是,对这类罪犯肯定提出假释建议时也非常的谨慎,并不是所有认真接受教育改造的罪犯都有假释的可能性,对罪犯的假释,监狱应该从各方面进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