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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出售非法集资成立吗?

商铺出售非法集资成立吗?

一、什么是售后返租

所谓“售后返租”也叫售后包租、售后回租,是地产开发企业为促进销售,出售楼盘时与买家约定,在出售后的一定期限内,由卖方企业以代理出租的方式包租或直接承租经营。

“投资者只注意到了高回报,对其高售价却没有保持足够的警惕。”有业内人士分析,从投资风险角度来看,售后包租实际上是卖铺的一种噱头,更多的是开发商玩的一个财务技巧。从表面上看,开发商开出年约7%、8%甚至9%的售后返租收益率,但实际上,只不过是开发商玩耍“羊毛出在羊身上”的把戏。

这是一种高收益高风险的运作模式,即典型的“售后返租”,适用于大型封闭式商场。现在更多的操作模式是通过委托第三方经营管理公司,开发商往往游走在合法与非法之间的灰色地带。“售后返租”看似能在投资者和开发商之间形成一个双赢的局面,但有很大的风险,一旦楼盘卖得不好或商铺经营不善,已收到售款的开发商可能携款跑路,投资者可能血本无归。

二、商铺返租是非法集资吗

是否属于非法集资,应当结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具体分析。如符合以下条件的,则应当定性为非法集资。

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比较常见的是: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委托投资、委托理财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最新的变化是:通过出售其份额并承诺售后返租、售后回购、定期返利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最近的变化: 利用地下钱庄进行集资活动。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常见的是: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例如,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8)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商铺出售,然后由卖方来进行返租,这个吸引了很多投资者,不过这个风险是比较大的,对于是否是非法集资还有待论证,不过这种高风险的投资还是不要参与的比较好,否则竹篮打水一场空,弄得家破人亡,人财两失,这样就会很划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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