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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既遂量刑处罚什么?

一、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既遂量刑处罚是什么?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既遂量刑处罚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规定,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者妨碍有关部门、人员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拐卖、绑架者或者收买者通风报信,妨碍解救工作正常进行的;

3、其他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如何判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6、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7、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综上所述,有义务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对解救行动进行阻碍的,构成犯罪,这会给解救被拐妇女造成难度,对构成这种犯罪的,量刑起点是拘役,情节严重的,法院会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间确定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