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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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后的民事赔偿包括什么?

故意伤害后的民事赔偿包括什么?

一、故意伤害后的民事赔偿包括什么?

故意伤害民事赔偿涉及到的费用包括: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记录并有凭证。至于精神赔偿金,一般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能主张赔偿精神赔偿金。但是可以格外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该赔偿金。

故意伤害是公诉案件,如果行为人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达到了轻伤以上的,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同样故意伤害也侵犯了他人的身体权,需要民事赔偿。

故意伤害罪赔偿项目有:

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

2、误工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护理费。

5、营养费。

6、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记录并有凭证);

7、精神赔偿金。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在刑事判决之后,另行起诉的可以要求该赔偿。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符合犯罪主体要件的行为人,在伤害故意支配下实施了伤害行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达到轻伤程度的,即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既遂。故意伤害造成重伤的,包含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明显只具有轻伤的故意,但过失造成重伤;二是行为人明显具有重伤的故意,客观上也造成了重伤。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是典型的结果加重犯。故意伤害没有致人死亡的,不得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的未遂犯。

故意伤害致死的成立,客观上要求伤害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对死亡没有故意,但具有预见可能性。既然是伤害致死,当然应将死亡者限定为伤害的对象,即只有导致伤害的对象死亡时才能认定为伤害致死。但对于伤害的对象不能作僵硬的理解,尤其应注意事实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

故意伤害中不管是给被害人造成了什么程度的损害,行为人此时都逃不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承担了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之后,也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过,若是能够积极的作出赔偿,争取谅解,那么在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上面,可能会考虑从宽处理。

故意伤害罪案件中,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起赔偿,合理范围内的赔偿法院是支持的,如果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拒绝赔偿,可以协商解决或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申请强制执行,就需要走合法的程序,向法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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