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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竞合怎么处理

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竞合怎么处理

一、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竞合怎么处理?

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不存在竞合关系,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包括:

1、客体不同:敲诈勒索罪不仅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2、客观表现不同:诈骗罪在行为上着重于“骗”,即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而敲诈勒索罪强调“敲”,即实施了威胁、要挟、恫吓等行为。

3、受害人交出财物的主观状态不同:诈骗罪受害人是受到欺骗后“自愿”交出财物;而敲诈勒索罪受害人是因害怕“被迫”交出财物。

二、犯罪竞合的条件有哪些?

(一)一犯罪行为同时符合数个法条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

(二)数个犯罪构成之间在逻辑上的重合关系。

(三)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

三、涉嫌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逮捕嫌疑人的条件有哪些?

(一)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四、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数罪并罚的服刑期限是多久?

1、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数罪并罚的服刑期限无法准确回答,根据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2、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3、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在刑事案件中,犯罪竞合的前提条件是犯罪嫌疑人只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只不过这一个犯罪行为同时符合多个法条规定的构成要件,可是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犯罪行为,同一个犯罪嫌疑人实施了这两种犯罪行为的,不会按照法条竞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