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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签合同是什么罪名?

强迫签合同是什么罪名?

一、强迫签合同是什么罪名?

构成强迫交易罪,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被强迫订立的合同,被强迫的一方当事人是可以申请撤销该份合同的。

强迫他人在协议上签字属于侵权行为,如果是所签下的协议是强迫他人签下的或者强迫他人签下的欠条都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所签订的协议一定要有事实依据,否则就很有可能引发法律责任的承担问题。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强迫交易罪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1、强迫交易行为属一种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在商品交易或服务交易中并不鲜见,因此,法律上为了不至于打击面过大,而规定了强行商品交易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

2、所谓情节严重,应当包括以下几点: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多次强迫交易的,社会影响恶劣的,给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较为严重后果的,强迫交易严重扰乱市场的,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强迫交易的。

3、强迫交易罪必须发生在商品交易或服务交易中,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有交易事实存在,虽然这种不平等交易,是一方强求另一方接受的交易。

三、强迫交易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1、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2、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和商品交易市场秩序;

4、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强制他人签订合同构成强迫交易罪,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强迫交易罪是违反他人自由意志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需要发生在商品交易中,需要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有交易事实存在,这项罪名侵犯的客体是市场交易秩序和对方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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