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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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保外就医的条件

保外就医属于暂予监外执行的一种,判决生效前的和判决生效后的,保外就医就属于判决生效后的情况,有病在监狱内得不到及时有效地治疗而通过保外就医的形式回到社会医院进行很好的治疗,在保外就医期间要遵守相应的法律及治安管理规定,保外就医期间的时间是算刑期的。
那么办理保外就医需要什么条件呢?依据五部委下发的《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属于生活不能自理,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可能有社会危险性,或者自伤自残,或者不配合治疗的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
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严重疾病,但经诊断短期内没有生命危险的,不得暂予监外执行。
欧阳律师建议:是否符合保外就医条件需要具备刑法及医学两方面的专业知识,找专业人士不要错过机会。

办理保外就医的条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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