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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期间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怎么处理

死缓期间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怎么处理

一、死缓期间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怎么处理?

死缓期间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刑法》

第五十条【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二、判处死缓后具体有哪些法律后果?

第一,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第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第三,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第四,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但情节不恶劣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三、死缓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死缓是针对不需要立即执行死刑的这部分犯罪分子,对犯罪分子判处死缓已经是从轻处罚的一种表现形式,死刑缓刑考验期的时间是两年,如果在此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两年期满以后是可以减为无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内再次犯罪,有被执行死刑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