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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中不正当利益的界定是什么?

行贿罪中不正当利益的界定是什么?

一、行贿罪中不正当利益的界定是什么

不正当利益是指行贿人谋取的利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或者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规定,为自己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违背公平、公正原则,在经济、组织人事管理等活动中,谋取竞争优势的,应当认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与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具体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非法利益均属不正当利益。非法利益本身就是违法的,是实体违规,涵盖法律、法规、规章等禁止取得的利益以及不履行法定义务所获得的利益。前者诸如走私获利,后者诸如逃税获利;

二是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利益也属于不正当利益。该种利益的本身不是法律、法规、政策所禁止的,而是取得利益的手段具有非法性和不正当性,是程序违规,表现为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规定,为自己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不正当利益的本质就是利益取得手段的不正当性。

第二类具体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在经济管理活动中,诸如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商业活动中,为谋取竞争优势、违背公平原则属于“不正当利益”;

二是在人事组织管理活动中,诸如职务调动、岗位安排等人事管理活动中,为谋取竞争优势,违背公正原则属于“不正当利益”。

二、行贿罪的犯罪主体是谁

行贿罪的主体可以是任何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国家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不以行贿罪论。

对一般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非法给他人提供方便,获得财产的行为就是行贿罪中不正当利益。行贿罪的犯罪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认定为个人犯罪的,行为人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认定为单位犯罪的,会实行双罚制,需要对单位处罚金,追究单位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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