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列表

没收程序与缺席审判是否一样?

没收程序与缺席审判是否一样?

一、没收程序与缺席审判是否一样?

没收程序与缺席审判是不一样的,前者主要针对的是刑事类型案件当中的,但是后者的话是可以刑事案件,也可以是民事案件。

1、《民事诉讼法》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只能对反诉作出判决,而不得将反诉与本诉一并作出缺席判决。因为本诉部分,法院应当按撤诉处理,但由于被告提出反诉后,本诉原告成为反诉的被告,因此,法院可以针对反诉被告不到庭的行为依法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3、“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如属原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如属被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缺席判决。”

4、无独 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5、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缺席判决的法律效力?

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如缺席的当事人下落不明又无代收人,或用其他方式也无法送达的,则可以在法院的公 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 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 告。公 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当事人可在公 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可强制执行。

在当代的社会现在如果存在着一些违法犯罪的活动,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完全是可喜没收违法所得的。当然了,如果是没收违法所得的情况之下,需要采取没收违法所得的程序,这和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缺席审理的权利是不一样的。这一点是非常明确的。

TAG标签:缺席 审判 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