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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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侵犯客体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侵犯客体是什么

一、故意伤害罪侵犯客体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故意伤害罪的特征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的特征如下:

1、客体要件:故意伤害中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3、主体要件: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故意伤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故意伤害罪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怎么写?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1、首部应当写明:

(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2、正文应当写明:

(1)诉讼请求;

(2)事实与理由;

(3)证明损失的证据等。

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情况。理由,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写明为什么应当电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民事责任。证明损失的证据,应当一一列明名称、种类及来源。

3、尾部应当写明: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2)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份数;

(3)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

(4)具状时间。

因此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出现了对他人的人身造成了严重伤害的可能会造成故意伤害罪,且需要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如果遇到了纠纷问题,一定要选择正确的方式来处理,千万不要冲动的动手,否则的话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