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列表

员工玩忽职守追回的损失如何处理?

一、员工玩忽职守追回的损失如何处理?

员工玩忽职守追回的损失如何处理?

员工玩忽职守追回的损失是需要上缴国库的。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渎职罪。本罪主要特征: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上出于行为人职务上的过失,如疏忽大意、过于自信、擅离职守等。客观上表现为因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负的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二、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者破产的;

7、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100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1000万美元以上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员工玩忽职守是一种性质非常恶劣的行为,一旦发生类似的情况将会对国家或者是单位的财产造成极大的威胁,因此一旦发生这种情况的将会追究主要责任人的侵权责任。如果造成的损失被追回的,是需要及时的将金额进行相应的清点并上缴至国库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