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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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犯罪构成是指什么?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犯罪构成是指什么?

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犯罪构成是指什么

1、客体要件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客体就是该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

2、客观要件。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

一是关系密切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或是关系密切人,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二是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其关系密切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主体要件。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及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

4、主观要件。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

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区别有哪些

1、主体不同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密切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关系密切人员。

2、客观方面不同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关系密切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另外,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的利益不分正当与否,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中的必须为不正当利益。

利用影响力而形成的受贿行为已侵犯了国家的社会关系,扰乱了国家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只要关系密切的人通过国家工作人员的职之便而达成自己的利益,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刑事犯罪,执法人员就会通过主体、主观、客体、客观要件来进行认定,这样才能让违法者付出该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