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列表

玩忽职守罪由公安立案吗?

一、玩忽职守罪由公安立案吗?

玩忽职守罪由公安立案吗?

玩忽职守罪不由公安立案,这是属于职务类型的犯罪行为,所以是由检察机关来负责侦查。立案标准如下: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者破产的;

7、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8、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二、玩忽职守罪如何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构成玩忽职守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较轻,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刑: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

(三)徇私舞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五)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巨额外汇被骗或者逃汇的;

(七)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八)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存在玩忽职守等相关的行为,必然是需要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来进行一定的处罚的,同时在这种情况之下还需要提醒注意玩忽职守,需要由检察机关负责立案侦查,后续也是由检察机关负责审查起诉,这是非常明确的一种规定。

TAG标签:公安 立案 玩忽职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