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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

、构成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

构成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

构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既遂判刑情况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失职罪的追诉标准是怎么样的?

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情形。

这里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指因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直接导致的国家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不包括间接经济损失。只要直接经济损失累计达到50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就应当立案追诉。

(2)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情形。这种情形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严重妨害有关公司、企业正常抱生产、经营活动和工作秩序,导致有关公司、企业生产、经营和工作运转产生困难,并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严重后果。

一定要查明行为人的行为与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之间,是否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则不应当立案追诉。

(3)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这是考虑到实践中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复杂多样,恐难列举穷尽而加的一个兜底性规定。主要是指造成大量职工下岗、影响工资发放、造成职工闹事等严重后果的情形,也应包括前述所提到的诸如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形。具体标准要根据案件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构成失职是会让单位或国家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一般只要造成严重的后果就会按刑事的条款来进行处罚,对于处罚的标准就会按犯罪情节大小来进行判定,对于轻者给予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对于严重是可以按七年的有期徒刑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