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哪些情形属于窝藏、包庇罪的加重情节

哪些情形属于窝藏、包庇罪的加重情节
哪些情形属于窝藏、包庇罪的加重情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⒈向组织、强迫卖淫犯罪集团通风报信的;
⒉二年内通风报信三次以上的;
⒊一年内因通风报信被行政处罚,又实施通风报信行为的;
⒋致使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其他共同犯罪的主犯未能及时归案的;
⒌造成卖淫嫖娼人员逃跑,致使公安查处犯罪行为因取证困难而撤销刑事案件的;
⒍非法获利人民币一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