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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对非法征用土地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非法征用土地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新《刑法》对非法征用土地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将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法律后果。

二、非法征用土地罪的构成要件内容是什么?

1、主体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相关的法律中所规定的在各级政府中的主管人员,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部门的工作人员。

2、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徇私舞弊行为使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受到严重干扰,损害了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机关的威信,损害了国家和人民利益。

3、犯罪对象

是土地。土地是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国有土地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公共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违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行为,造成国家土地资源的浪费,可耕地面积减少,使国家土地使用收益大量流失。

4、行为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行为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这里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是指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征用、占用土地的申请予以批准。

5、罪责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本罪须出于徇私的动机。

非法征用土地的行为属于性质非常恶劣的违法犯罪的行为,这种行为将会对于我国国有的土地资源以及公共财产的安全造成非常负面的影响。因此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涉案金额的大小,将会对犯罪嫌疑人处于不同年限的有期徒刑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