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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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备中有犯罪未遂吗?

一、犯罪预备中有犯罪未遂吗?

犯罪预备中有犯罪未遂吗?

犯罪预备中没有犯罪未遂,犯罪预备本身是犯罪形态,和其他犯罪形态无法共存。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和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

犯罪未遂是欲达目的而不能;犯罪中止是能达目的而不欲。二者主要有以下区别:

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即欲为而不能为。而犯罪中止,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这是二者的根本区别。

3、行为结果不同。犯罪未遂,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损害结果。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地放弃犯罪并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4、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预备是一种犯罪的形态,不能和犯罪未遂这种犯罪形态同时具有,犯罪未遂是欲达目的而不能,犯罪中止是能达目的而不欲,两者的区别包括发生的时间不同,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行为结果不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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