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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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刑和宣告刑区别有什么?

一、法定刑和宣告刑区别有什么?

法定刑和宣告刑区别有什么?

法定刑是在立法时就已经确定的,而宣告刑是在人民法院针对某一具体案件判决时确定的。法定刑是立法上的规定,而宣告刑则是执法中的适用。

两者之间的具体区别如下:

1、确定机构不同

宣告刑是人民法院对具体犯罪判决宣告的应当执行的刑罚,法定刑是由立法机关确定的。

2、确定时间不同

法定刑是立法机关在制定刑法时确定的,宣告刑是司法机关在审理具体案件时确定的。

3、刑种与刑度不同

法定刑有可供选择的刑种与刑度,宣告刑只能是特定的刑种与刑度。但宣告刑必须以法定刑为依据,即使从轻、从重、减轻处罚时,也要以法定刑为依据。

可见,法定刑是立法上的规定,宣告刑是执行中的适用。

二、法定刑的升格条件

法定刑升格的根据只能是责任的加重,而不是预防的必要性增大。换言之,只有责任刑加重或者升格,才能适用升格的法定刑,预防情节不可能成为法定刑升格的根据。

法定刑升格主要是指本来判较轻刑罚的罪行,但是如果行为人有法律规定的更为恶劣的行为或者情节的,就需要升级行为人的刑罚档次,加重对行为人的处罚。

例如《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中对抢劫罪规定了8种法定刑升格条件: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所谓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是指在法律条款中对某些犯罪,不规定具体的刑种和刑度,只规定对该种罪处以刑罚,具体的处罚由法院的法官来决定。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对法官的要求很高,必须是能秉公办案的人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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