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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三个月缓刑三个月的规定是什么?

判三个月缓刑三个月的规定是什么?

一、判三个月缓刑三个月的规定是什么?

判三个月缓刑三个月的规定是判处刑罚拘役三个月,但是先不用关押,给予三个月的考验期,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拘役三个月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法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二、缓刑的适用范围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通常称为“死缓”,是收监,注意区分。

1、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的新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适用缓刑情形予以规范,以列举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四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

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但是,司法解释同时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不具有悔罪表现的;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

2、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我国的刑事法律法规对于刑事诉讼的规定是十分严格的,如果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那么就是先不用被拘役,先有三个月的考验期,如果在考验期中表现良好认错积极的,那么三个月的拘役就不用被执行了,如果在缓刑期间又做出违法行为,那么就会就会一起执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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